一、螯蛎充口 【原文】 晋·何胤,谓“鳝鳌就死,犹有知而可悯,至于车螯蚶蛎,眉目内缺,唇吻外缄,不荣不瘁草木弗若;无声无臭,瓦砾何异?故宜长充庖厨永为口食。” 噫!是何言欤?此等虽无眉目唇吻,荣翠声臭,宁无形质运动乎?有形质而能运动者,皆有知也,汝不知其有知耳。况眉目等实无不具。特至微细,非凡目所见,而欲永为口食,胤之罪上通于天矣。 ——《竹窗随笔》第8篇 【白话文】 晋代有一位名叫何胤的太守曾说:“象鳝、蟹一类的动物,在将它们杀死时,还有知觉而值得怜愍。至于象车螯蚶蛎一类带壳的软体动物,在它体内既没有眉毛、眼镜,在它体外也不见有嘴唇。它们不荣、不枯地生活着,还不如草木;它们无声、无臭默默地躺着,与那瓦砾没有什么两样。所以我认为这类螯蛎,尽可常备在厨房,永充人们口腹。” 唉!这是什么话啊!?这类螯蛎,虽无眉目和唇吻、虽无荣枯和声嗅,难道它们没有形质和运动吗?凡有形质而能运动的,都具有知觉,而是因你不知道它们有知觉罢了。况且它们的眉、目等实在无不具足,不过特别微细,不是凡夫的目力所能见到罢了。 如果像何胤这样说,要将螯蛎供人永充口腹的话,那他的罪业之大,真可以齐天了。 二、养老书 【原文】 孔子曰:“老者安之”,定不叫渠杀生为安。 孟子曰:“七十食肉”,亦定不叫渠遍食肉也。 作俑者其思也。 【白话文】 三、戒杀 【原文】 天地生物以供人食,如种种谷、种种果、种种蔬菜、种种水陆珍味,而人又以智巧饼之、饵之、盐之、酢之、烹之、炮之可谓千足万足。何若复将同有血气、同有子母、同有知觉、觉痛觉痒、觉生觉死之物而杀食之,岂理也哉! 寻常说,只要心好,不在斋素。嗟乎!戮其身而啖其肉,天下之言凶心、惨心、毒心、恶心、熟甚焉?好心当在何处? 予昔作《戒杀放生文》劝世,而颇有翻刻此文,不下一二十本。善哉斯世!何幸犹有如是仁人君子在也。 ——《竹窗随笔》第56篇 【白话文】 天地间生长的万物可供人吃的,如种种谷物、种种水果、种种蔬菜、种种水陆的珍味;而人们又以自己的聪明才智,把这些食物加工成糕饼的、有用盐醋调味的、有用文火急火煸炒的,······可说是千足万足了。 因此,何苦再要将那些与人们同有血气、同有子母、同有知觉的、同样觉痛觉痒、觉生觉死的动物拿来杀食,哪有此理呢? 常听人说:“只要心好,不在乎持斋吃素。”唉!请问杀它的身、吃它的肉,与世上所说的凶心、惨心、毒心、恶心,还有比杀生的心更厉害吗?所谓的“好心”究竟在哪里呢? 从前,我曾写过《戒杀放生文》劝世,以后有人发心,多次将此文翻印流通,不下有一二十版本。善哉!所幸在这世上还有这么多仁人君子啊! 四、汤厄(四) 【原文】 予见屠酤之律,生置鳌、鳝、虾、蟹之属于釜中,而以百沸汤烹之。则谕之曰:“彼众生力弗汝敌,又微劣不能作声耳。若力敌,则当如虎豹啖汝;若能作声,冤号酸楚之声当震动大千世界。汝纵逃现报,而千万劫中,彼诸众生不放汝在。汝试以一臂纳沸汤中,少顷而出,则知之矣。” ——《竹窗随笔》第83篇 【白话文】 我曾见到屠宰场、酒菜馆里,人们毫无怜愍地把活生生的甲鱼、黄鳝、虾、蟹之类投入沸滚汤水的锅内烹煮。 我总是告诫他们说:“那些众生只因为力弱无法与你们抗衡,微劣又不能发声罢了。如果牠们力强能敌过你的话,一定象虎豹那样来吃你了。如果牠们能发声的话,一定也能发出冤号酸楚的声音来震动大千世界了。即使你能逃过现在的报应,但在今后千万劫中,(只要因缘会遇时)那些被害的众生,是不会放过你的。现在就请你用自己的一臂,试放到沸汤中去,过一会儿就拿出来,你便知道其中是什么滋味了。” 想不到如今我会遇到“汤厄”,受到这一报应,于是便想起:从少到老,我虽然没有造作杀业,可是无量劫以来,难道就没有造作杀业吗?只是我未通宿命通罢了。因此,我对这次“汤厄”毫无怨尤,安心忍受报应,并且更加精进勤修所未达到的功夫。 五、斋素 【原文】 富贵人不能斋素,其故有二:一者耽刍(chu)豢(huan)之悦口,二者虑藜藿之损身。 不知肉食疏食,体之肥瘠或因之,而寿夭不与也。且鹿之寿最永于诸兽,而所食其草耳;虎食肉,而寿之短于鹿何如也?鹿不肉而寿,人何独不然? 虽然,有厄于病苦,心虽欲斋而力不副者;有制于所尊,心虽欲斋而势弗克者,则故行月斋、日斋,及三净肉。但坚持不杀可也。久之,宿习当自断。 ——《竹窗随笔》第102篇 【白话文】 富贵人家一般为什么不能持斋素食?我想,其中有两个原因:一是贪着牛、羊、犬、猪等家畜可口味美;二是担心吃粗粮、菜蔬不利于健康。 这是他们不知肉食、蔬菜对身体的胖瘦或有些影响,而对于长寿、短命却是无关的。只要看吃草的鹿,寿命是其它兽类中最长的,而以肉食虎类的寿命长短,与鹿相比又怎么样呢?鹿不食肉既能长寿,我们人为什么独不能呢? 虽然有些人受病苦之难,想持斋而力不从心,还有一些身居尊位的人,虽想持斋,而迫于形势,一时无法克服的,可暂且实行月斋,或日斋,以及吃“三净肉”等。只要坚持不杀生就可,久而久之,他的宿习(或宿业)将可以自断。 六、如来不救杀业 【原文】 【白话文】 如今在所造的恶业中,要数杀业最大不过了。先不要说广大的世界,就拿我们一个城市来说,在一天之内所杀的生命如牛、羊、狗、猪、鹅、鸭、鱼、鳖等,动不动就要以千万数计,至于其它细小一类的生命,也就不尽计数了!春秋二季有风俗,要祭天地、祀鬼神、斋祖宗和报德、报功于先圣先贤时,用全牛、全羊、全猪三牲来做祭品的,也不知杀多少。为什么天地、鬼神并不怜悯、祖宗不知不觉、先圣先贤也不暗中禁止呢?至于仁覆天地、慈摄鬼神、恩逾祖宗、德冠圣贤的如来,为什么不稍显神通,使他本人今生就受到惩罚呢?这样,不就可使他们惧怕因果、立即改悔,而不敢置若罔闻了吗? 但经过长久思考之后,才知道如今的牛、羊等,在今生之所以遭杀,也是因为他们过去造杀业所致,今生报应为畜生。而那个屠夫,也是过去世被人“所杀”,而在今生他又转为“能杀”的一方。当杀与被杀的两方,有朝一日因缘会遇(成熟)时,才心满意足地去解除某一时段中所发生冤结而已。定业就是这样必然会发生,可以说无人能挽救的。只有等到“业”尽了,然后才能停息报应,即如“天中天”,“圣中圣”也无可奈何的。更何况宿业的报应刚平息,而新的祸殃又造成了,由此因因果果、果果因因在相互交替循环,我们就无法知道,到何年何月才能终了呢? 陶渊明在《归去来兮辞》中说:“吾已往之不谏,知来者之可追。”佛也告诉我们:只有今生把杀业断了,以后便没有业报的杀果了。多么恳切的如来明训,正象日月星辰一样的昭彰,为了挽救众生的杀业,不是已经到极点了吗? 七、杀罪 【原文】 ······ 世人咸知杀人为罪矣,而于牛羊犬豕(shi)等,日就庖厨,则恬然不知怪,宁思薄乎云尔,乌得无罪? 《礼》云:“君无故不杀牛,大夫无故不杀羊,士无故不杀犬豕。” 世人咸知杀畜之大者为罪矣,而于虾蚬(xian)螺蛤等,一下箸以千百计,则恬然不之怪,宁思薄乎云尔,乌得无罪?噫!据“含灵皆有佛性”,则蚁与人一也,何厚薄之足云?如其贵欺贱、强陵弱,则人可杀而食也,亦何厚薄之足云? 《梵网》称:“凡有命者,不得故杀”。其旨深哉! ——《竹窗二笔》第29篇 【白话文】 ······ 世人都知道杀人是有罪的,而对于平时随意将牛、羊、狗、猪等送进厨房宰杀,却无动于衷、一点儿也不以为怪。难道是想杀畜牲要比杀人的罪轻些吗?怎能没有罪呢? 《礼记》中说:“君(帝王)无故不杀牛,大夫无故不杀羊,士无故不杀犬、豕(猪)。” 可知世人也都知道杀大畜牲是有罪的,而对于那些如虾、蚬(xian)、螺、蛤等小动物,一餐杀食,要以千百生命计。也好像心安理得不以为怪。难道是想杀小动物要比杀大动物的罪轻些吗?怎能没有罪呢? 唉!据佛经说:“一切有生命的众生都有佛性。”所以小到如蚁,也是与人一样平等的。怎可有厚薄之分呢? 如果说世上贵可欺贱、强可凌弱是合理的话,那么人类也可以互杀而食了。还有什么厚此薄彼可讲呢?《梵网经》说:“凡有命者,不得故杀。”其含义是多么深刻啊! 八、放生池 【原文】 予作放生池,疑者谓鱼居于池,攒聚纡郁,而无活泼之趣,不若放之湖中,或护持官河一段,禁弗使渔,亦不放之放也。 ——《竹窗二笔》第66篇 【白话文】 九、医戒杀生 【原文】 陶隐君取生物为药,遂淹滞其上升。 夫杀生以滋口腹,诚为不可。损物命而全人命,宜若无罪焉? 不知贵人、贱畜,常情则然,而非诸佛菩萨平等之心也。杀一命,活一命,仁者不为,而况死生分定,未必其能活乎?则徒增冤报耳! 抱病者熟思之!业医者熟思之! ——《竹窗二笔》第96篇 【白话文】 南朝·齐梁有一位道士名陶弘景(456——536)又是一位著名的医学家。他因为常取生命的动物制药,后被杀业所淹滞,而未能上升成仙。 用杀生来滋养满足口腹,已经是不可以了,更用损害动物的生命来保全人的生命,又怎能没有罪过呢? 从常情来看,似乎是人命贵重而物命低贱,可是诸佛菩萨对待众生的心则是平等的。 用杀一命来救活一命,凡有恻隐之心的人是绝不去做的。再说,人的死生,命分已定,用这种杀生来入药医病,也未必能救活人命,倒反而徒增冤业报应罢了。 所以,我希望抱病的人和医药师们都要为此深思熟虑。 十、鹅道人 【原文】 山中老氓呼鹅曰:“鹅道人”。问,则曰:“鸭之入田也,蟥、螟、蟊、蚓等吞啖无孑遗,故鸭所游行号大军过。鸡之在地也,蜈蚣之毒,蟋蟀之跳梁,无能逃其喙者,而鹅惟噬生草与糠秕耳,斋食不腥,是名‘道人’”。 予闻而汪然大戚焉。夫鸡鹅戕物,人戕鸡鹅,报施似适其平,曷为乎烹鹅而食其肉也?鹅受道人之称,人甘猛虎之行,吁乎伤哉! 虽然,鹅不食腥,类驺(zou)虞之不杀,非师友训之,其性然也。性也者,宿习之使也,故学道人不可不慎其习。 ——《竹窗随笔》第136篇 【白话文】 山中有一位老乡呼叫鹅为“鹅道人”,我问他缘故。他说:“鸭群进入田间,见到蚂蟥、螟蛉、蟊贼、蚯蚓等,统统吞吃无遗漏,所以鸭的游行号称‘大军过境’。鸡在地上不停觅食,毒恶的蜈蚣、跳梁的蟋蟀等,也都无能逃脱被追食的厄运。而独有鹅不吃腥食,只吃生草和糠秕,象个‘吃斋人’,所以我称它为‘道人’。” 可是当我听到这位老乡的介绍,不禁大大地悲戚起来。为什么?因为鸡、鸭在杀害物命,而人类反过来杀害鸡鸭,在“因果报应”上似乎称得上平衡,那为什么有人要烹食鹅肉来呢?鹅受“道人”之称,可是人们竟甘做猛虎的行为,实在是太可伤悲了。 虽然,鹅的不食腥食,正象驺虞(传说中的仁义之兽)不杀生,并非是师友训练之故,是它天性本来如此。所谓“性”,是指宿世的习性就是这样。 所以我们学佛的人不可不谨慎对待宿世的习性。 十一、因病食肉 【原文】 ——《竹窗二笔》第138篇 [白话文] 其实,他没有想到,肉的作用仅能肥身,而不能延命。有智慧的人,他是不必这样去做的。又何况有些富贵人家的子弟,往往像饥饿人一样瘦弱;而专吃粗劣饭菜的农民,往往又像肥胖的富商一样。所以说,肉食不一定能肥身,肉食也无法保证你延命啊! 十二、杀生人世大恶 【原文】 或问:“人所造恶,何者最大?” 应之者曰:“劫盗也,忤逆也,教唆也。” 予曰:“是则然,更有大焉。大莫大于杀生也。” 或曰:“宰杀充庖,日用常事,何得名恶?恶况最大!” 噫!劫盗虽恶,意在得财,苟欢喜而与之,未必戕人之命。而杀生则剖腹剜心、肝脑鼎镬矣。 忤逆者,或弃不奉养,慢不恭敬,未必为阿阇、杨广之举,况阇、广所害,一世父母。而经言有生之属,或多夙世父母。杀生者自少至老,所杀无数,则害及多生父母矣。 教唆者,恶积名彰,多遭察访,漏网者稀。彼杀生者,谁得而诘之。则构讼之害有分限,而杀生之害无终尽也。 是故,“天地之大德曰生”,天地间之大恶曰杀生。 ——《竹窗三笔》第1篇 【白话文】 有人问:“人们所造的恶业,哪一种最大?” 有人说劫盗,有人说忤逆不孝,也有人认为教唆的恶业最大。我说,这三种恶业,虽则都很大,但总没有比杀生的恶业更大了。 但有人表示不同意,说:“厨房里宰鸡杀鸭,也是人们日用常事,怎可称得上是恶呢?何况还说,这种杀生的罪业又是最大呢!”真有点想不通。 唉!劫盗的事虽恶,但劫盗的目的在于得到财物,未必残害人的生命。而杀生,则要开膛破肚,把剜出的心、肝、脑,也都要放在锅里煮着吃,多么残酷!难道这不算大恶吗? 至于忤逆不孝的事,有弃养父母的,也有不恭敬父母的,但未必都像阿闍世王囚父害母(见《观经》)和杨广(即隋炀帝)杀父(文帝)的忤逆事来。况且阿闍世王和杨广所害的只是一世父母。而佛经说:一切众生多是我们的夙世父母。要是从少到老算起,所杀的生命无数,岂不是杀害无数多生父母了,你说杀业之恶大不大呢? 再说教唆的事,终有一天,教唆者的恶迹败露、恶名彰显了,大多遭受察访而被拘捕法办,漏网的很少。可是对那些杀生者来说,又有谁去责问并追究他呢?而受到法律制裁的也是有限的。因此,这种杀生的危害之大将是无穷无尽了。 所以《周易》说“天地之大德曰生。”那么,天地之间的大恶便是杀生了。 十三、杀生非人所为 【原文】 虎豹之食群兽也;鹰鸇(zhan)之食群鸟也;鳢(li)獭鹚鹭之食鱼虾等诸水族也。物类之无知则然,具人之形,禀人之性,乃杀诸众生而食其肉可乎?是人中之虎豹鹰鸇鳢獭鹚鹭也。 虽然,虎之害不及空飞,鳢之害不及陆走,人则上而天,下而渊,中而散殊于林麓田野者;钩、弋、网、罟,百计取之无遗馀。是人之害甚于物也。 孔子曰:“仁者,人也。” 孟子曰:“仁,人心也。” 人而不仁,是尚得为人乎?既名为人,必无杀生食肉之理矣。 ——《竹窗三笔》第五篇 【白话文】 虎、豹的食物是群兽,鹰、鸇的食物是群鸟,鳢(黑鱼、鳗)、獭(水獭)、鹚(水老鸦)、鹭(白鹭、苍鹭等)的食物是鱼、虾等水族。这些水、陆、空物类,由于无知,就相互啖食,可是具有人的形,又天赋有人性的人类,而要去杀诸众生,并吃他们的肉,可以吗?如果是这样的话,那么他便是人中的虎、豹、鹰、鸇、鳢、獭、鹚、鹭无异了。 再看,虎的危害还未涉及空中的鸟类,鳢的危害还未涉及陆地的走兽。而人类则上至天上、下至水中,中至散居在山林田野的所有一切动物,都要对它们通过钩、弓箭、网、罟等捕猎工具,千方百计去得到它而无遗余。可见人类的危害要比动物之间相互啖食更为厉害。 孔子说:“仁者,人也。”孟子说:“仁,人心也。”所以说:人如果没有仁爱之心,还能算得是人吗?既然是人,那就决没有杀生食肉的道理。 十四、蔬食上宾 【原文】 一贵人齿高而爵尊,有上宾至,留饭,宾意其盛馔也,则粝饭及菜羹一器而已,无兼味,宾大叹服。 在心不在物故也。 ——《竹窗三笔》第41篇 【白话文】 有一年寿和官职双高的贵人,一天有上宾去拜访他,留客用饭。客人原以为要盛宴来招待他,可是拿出来的却是盛放在一器内的粗饭和菜羹,没有其他菜肴。这位上宾对此大为叹服。 再看如今的一些富家待客,常常宰杀大量禽兽和水族一类众生,不是烹炮,便是煎炙,其实是大错!或有人诘难说:《易经》不是说要以甘美的菜肴来供养圣贤人吗?唉!他独不听到用两簋(古代的盛器)菜就可招待客人。这不也是《易经》上的明示吗? 再看寺院的僧家,虽不宰杀,但有烧了好多品种的素馔招待宾客的事,我看也并不适当。或有人诘难说“盂兰盆会”为什么用尽世上最甘美的食品来供养贤圣僧呢?唉!他独不听到有一贫母仅用残汁供养辟支佛而感得生天的福报。这不也是佛经上的明示吗? 所以我认为:招待宾客也好、供养圣贤僧也好,在于心要诚敬就好,并不在于物质的是否丰盛。 十五、畜鱼鹤 【原文】 世俗畜小金鱼者饲以虮虾,畜鹤者饲以细鱼。饲鹤则一食动以百计,饲金鱼者动以千计,积日而月,积月而年,杀业无边矣。 夫养蚕也,孳生六畜也,为饱暖而造此杀业也。鱼与鹤供一玩视而已。 嗟乎!是亦不可以已乎! ——《竹窗三笔》第74篇 【白话文】 世上有人用小虫小虾喂养小金鱼的;也有用细鱼来养鹤类的。喂鹤一餐,就要百数条细鱼;而喂金鱼一餐,就要吃去数以千计小生命。这样日积月累、月积年累。用一种动物的生命去喂养另一种动物的话,所造的杀业便无量无边了。 养蚕也好、养六畜(马、牛、羊、猪、狗、鸡)也好,固然都是为了人类的温饱而造的杀业,可是养小金鱼、养鹤,仅是为了供人观赏而已!唉!这难道也不可以改正吗? 十六、人不宜食众生肉 【原文】 经言:靴、裘等物皆不应着。以其日与诸畜相亲近也。夫此特着之身外,况食肉入于身内乎! 今人以犬豕牛羊鹅鸭鱼鳖为食,终世不觉其非何也?夫饮食入胃,游溢精气以归于脾,其渣滓败液出大小肠,而华腴乃滋培脏腑,增长肌肉。积而久之,举身皆犬豕牛羊鹅鸭鱼鳖之身也。父母所生之身,见生即异类矣,来生云乎哉! 夫“五谷为养、五菜为充、五果为助”,《内经》语也。人之所食也亦既足矣,而奚以肉食为?既名曰人,不宜食肉。 ——《竹窗三笔》第101篇 【白话文】 佛经说:皮鞋、皮衣等物都不应着。因为着了它们,就好比天天同畜物亲近在一起。着在身外尚且如此,更何况将它们的肉,吃进身体呢! 如今,人们以狗、猪、牛、羊、鹅、鸭、鱼、鳖为食物,为何终身不觉得这是一件非常不对的事情呢? 要知:饮食进入胃后,先将游溢精气归于脾脏,把残渣废液,经大小肠排出,而其中有营养的肥肉部分则分布滋补着各个脏腑和增长肌肉。这样积存起来,久而久之,他的全身全都换上了狗、猪、牛、羊、鹅、鸭、鱼、鳖身上的东西了;他原来是父母所生的身体,就在今生已换成异类的身体,至于来生怎样呢,也就不可说了。 《内经》曾说:“五谷为养,五菜为充,五果为助。”其实,这些可供人类所食的东西也已足够了,何必还要吃众生肉泥? 我们即称为人,就不宜吃众生肉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