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印光大师文钞——三归者、五戒者、十善者

来源:九华山圆通寺 日期:2011-12-07 09:26

    三归者(归、亦作皈、皈字从白从反、取其反染成净之义)
    一归依佛。二归依法。三归依僧。
    归者归投。依者依托。如人堕海.忽有船来.即便趣向.是归投义。上船安坐.是依托义.生死为海.三宝为船。众生归依.即登彼岸。既归依佛.以佛为师。从今日起.乃至命终.不得归依天魔外道.邪鬼邪神。既归依法.以法为师。从今日起.乃至命终.不得归依外道典籍。(法、即佛经、及修行种种法门、典籍、即经书也、)既皈依僧.以僧为师。从于今日.至命终时.不得皈依外道徒众。
    五戒者
    一不杀生。二不偷盗。三不邪淫。四不妄语。 五不饮酒.好生恶死.物我同然。我既爱生.物岂愿死。由是思之.生可杀乎。一切众生.轮回六道。随善恶业.升降超沈。我与彼等.于多劫中.互为父母.互为子女。当思拯拔.何忍杀乎。一切众生.皆有佛性.于未来世.皆当成佛。我若堕落.尚望拔济。又既造杀业.必堕恶道。酬偿宿债.展转互杀.无有了期。由是思之.何敢杀乎。然杀生之由.起于食肉。春知如上所说因缘.自不敢食肉矣。又愚人谓肉为美.不知本是精血所成。内盛屎尿.外杂粪秽。腥臊臭秽.美从何来。常作不净观.食之当发呕矣。又生谓人及禽兽.蛆虫鱼虾.蚊虻蚤虱.凡有命者皆是。不可谓大者不可杀.小者可杀也。佛经广说戒杀放生功德利益.俗人不能得读。当观安士先生万善先资.可以知其梗概矣。
    不偷盗者.即是见得思义.不与不取也。此事知廉耻者.便能不犯。然细论之.非大圣大贤.皆所难免。何也.以公济私.克人益己.以势取财.用计谋物.忌人富贵.愿人贫贱。阳取为善之名.遇诸善事.心不认真。如设义学.不择严师.误人子弟。施医药.不辨真假.误人性命。凡见急难.漠不速救。缓慢浮游.或致误事。但取塞责了事.糜费他人钱财。于自心中.不关紧要。如斯之类.皆名偷盗。以汝等身居善堂.故摘其利弊而略言之。
    不邪淫者.俗人男女居室.生男育女.上关风化.下关祭祀.夫妇行淫.非其所禁。但当相敬如宾.为承宗祀。不可以为快乐.徇欲忘身。虽是己妻.贪乐亦犯.但其罪轻微。若非己妻.苟合交通.即名邪淫.其罪极重。行邪淫者.是以人身行畜生事。报终命尽.先堕地岳饿鬼.后生畜生道中。千万亿劫.不能出离。一切众生.从淫欲生。所以此戒难持易犯。纵是贤达.或时失足.何况愚人。若立志修持.须先明利害.及对治方法。则如见毒蛇.如遇怨贼。恐畏怖惧.欲心自息矣。对治方法.广载佛经.俗人无缘观览。当看安土先生欲海回狂.可以知其梗概矣。(利、谓不犯之利、)(害、谓犯之祸审、)
    不妄语者.言而有信.不虚妄发也。若见言不见.不见言见.以虚为实.以有为无等.凡是心口不相应.欲欺哄于人者皆是。又若自未断惑.谓为断惑。自未得道谓为得道。名大妄语.其罪极重。命终之后.决定直堕阿鼻地狱.永无出期。今之修行而不知佛法教理者.比比皆是。当痛戒之.切要切要。以上四事.不论出家在家.受戒不受戒.犯之皆有罪过。以体性是恶故也。然不受戒人.一层罪过。受戒之人.两层罪过。于作恶事罪上.又加一犯戒罪故。若持而不犯.功德无量无边。切须勉之。
    不饮酒者.酒能迷乱人心.坏智慧种。饮之令人颠倒昏狂.妄作非为.故佛制而断之。凡修行者.皆不许饮。并及葱韭薤(音械、小蒜也、)蒜五种荤菜.气味臭秽.体不清洁。熟食发淫.生啖增恚。凡修行人.皆不许食。然此一事.未受戒者.饮之食之.皆无罪过。受戒饮食.一层罪过。即是犯佛戒罪。佛已禁制.汝又去犯.故有罪也。(五荤菜、西域有五、此方但四、)
      十善者

      一不杀生。 二不偷盗。 三不邪淫。 四不妄言。 五不绮语。 六不两舌。 七不恶口。八不悭贪。 九不嗔恚。 十不邪见。

      比中前三名身业。中四名口业。后三名意业。业者.事也。若持而不犯.则为十善。若犯而不持.则为十恶。十恶分上中下.感地狱饿鬼畜生三恶道身。十善分上中下.感天人阿修罗三善道身。善因感善果.恶因感恶果。决定无疑.丝毫不错也。杀盗淫妄.已于五戒中说。绮语者.谓无益浮词.华妙绮丽.谈说淫欲.导人邪念等。两舌者.谓向彼说此.向此说彼.挑唆是非.斗构两头等。恶口者.谓言语粗恶.如刀如剑.发人隐恶.不避忌讳。又伤人父母.名大恶口。将来当受畜生果报。既受佛戒.切莫犯此。悭贪者.自己之财.不肯施人.名之为悭。他人之财.但欲归我.名之为贪。嗔恚者.恨怒也。见人有得.愁忧愤怒。见人有失.悦乐庆快。及逞势逞气.欺侮人物等。邪见者.不信为善得福.作恶得罪。言无因果.无有后世。轻侮圣言.毁佛经教等。然此十善.总该一切。若能遵行.无恶不断.无善不修。恐汝等不能体察.今略举其一二。当孝顺父母.无违无逆。委曲宛转.劝令入道。断荤吃素.持戒念佛.求生西方.了脱生死。父母若信.善莫大焉。如决不依从.亦勿强逼.以失孝道。但于佛前.代父母忏悔罪过.斯可矣。于兄弟则尽友.于夫妇则尽敬。于子女则极力教训.使其为良为善。切勿任意憍惯.致成匪类。于邻里乡党.当和睦忍让.为说善恶因果.使其改过迁善。于朋友则尽信.于仆使当慈爱。于公事则尽心竭力.同于私事。凡见亲识.遇父言慈.遇子言孝。若做生意.当以本求利.不可以假货哄骗于人。若以此风.化其一乡一邑.便能消祸乱于未萌.致刑罚于无用。可谓在野尽忠.居家为政矣。
    人之修福造业,总不出六根三业。
    六根,即眼耳鼻舌身意。前五根属身业,后意根属心,即意业。
    三业者,一、身业。有三:即杀生、偷盗、邪淫。此三种事,罪业极重。
    学佛之人,当吃素,爱惜生命。凡是动物,皆知疼痛,皆贪生怕死,不可杀害。若杀而食之,则结一杀业,来生后世,必受彼杀。
    二、偷盗。凡他人之物,不可不与而取。偷轻物则丧己人格。偷重物,则害人身命。偷盗人物,似得便宜,折己福寿。失己命中所应得者,比所偷多许多倍。若用计取,若以势胁取,若为人管理作弊取,皆名偷盗。偷盗之人,必生浪荡之子。廉洁之士,必生贤善之子。此天理一定之因果也。
    三、邪淫。凡非自己妻室,无论良贱,均不可与彼行淫。行邪淫者,是坏乱人伦,即是以人身行畜生事。现生已成畜生,来生便做畜生了。世人以女子偷人为耻,不知男子邪淫,也与女子一样。邪淫之人,必生不贞洁之儿女,谁愿自己儿女不贞洁。自己既以此事行之于前,儿女禀自己之气分,决难正而不邪。不但外色不可淫,即夫妻正淫,亦当有限制。否则不是夭折,就是残废。贪房事者,儿女反不易生。即生,亦难成人。即成人,亦孱弱无所成就。世人以行淫为乐,不知乐只在一刻,苦直到终身与子女及孙辈也。
    此三不行,则为身业善,行则为身业恶。
    二、口业。有四:妄言、绮语、恶口、两舌。
    妄言者,说话不真实。话既不真实,心亦不真实,其失人格也大矣。
    绮语者,说风流邪僻之话,令人心念淫荡。无知少年听久,必至邪淫,以丧人格,或手淫以戕身命。此人纵不邪淫,亦当堕大地狱。从地狱出,或作母猪母狗。若生人中,当作娼妓。初则貌美年青,尚无大苦。久则梅毒一发,则苦不堪言。幸有此口,何苦为自他招祸殃,不为自他作幸福耶。
    恶口者,说话凶暴,如刀如剑,令人难受。
    两舌者,两头挑唆是非。小则误人,大则误国。此四不行,则为口业善,行则为口业恶。
    三、意业。有三:即贪欲、瞋恚、愚痴。
    贪欲者,于钱财、田地、什物,总想通通归我,越多越嫌少。
    瞋恚者,不论自己是非,若人不顺己意,便发盛怒,且不受人以理谕。
    愚痴者,不是绝无所知。即读尽世间书,过目成诵,开口成章,不信三世因果,六道轮回,谓人死神灭,无有后世等,皆名愚痴。
    此三不行,则为意业善,行则为意业恶。
    若身口意三业通善之人,诵经念佛,比三业恶之人,功德大百千倍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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